目 錄
第一部分 遼寧省作家協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遼寧作家協會2015年度部門決算報表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決算表
二、2015年度收入決算表
三、2015年度支出決算表
四、2015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五、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2015年度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支出決算表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八、2015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遼寧省作家協會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遼寧省作家協會概況
一、主要職責
遼寧省作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員會領導的遼寧作家自愿結合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黨和政府聯系廣大作家、文學工作者的橋梁和紐帶,是繁榮文學事業、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社會力量,也是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社會存在的重要體現。遼寧省作家協會是中國作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中國作家協會的工作指導,對遼寧省作家協會各團體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倡導工作。
遼寧省作家協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尊重文學規律,發揚藝術民主,團結和組織全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文學事業,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為建設和諧的文學強省,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
遼寧省作家協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根本準則,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通過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等舉措,發揮作協作為人民團體的協調和凝聚作用,順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客觀需要,按照自身特點積極主動地開展有關工作和各項活動。遼寧省作家協會的正?;顒邮芊杀Wo。遼寧省作家協會維護憲法和法律賦予會員的民主權利和相關權益,保障會員從事創作、研究、文學交流活動的自由。
組織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努力提高文學隊伍的思想道德修養、科學文化素養、文學藝術學養。
堅持文學創作的正確方向,鼓勵作家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樹立精品意識;提倡題材、體裁、形式的多樣化和多種藝術風格、流派的充分發展;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學傳統,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學的長處,在內容和形式上積極探索和創新,鼓勵蘊含東北地域文化特色的文學創作,不斷提高作品思想水平和藝術水平。采取多種形式對優秀的創作成果和優秀作家,給予表彰和獎勵。
積極發現、培養文學事業的新生力量,關心青年作家的成長,努力發展和壯大文學隊伍;擔負面向社會對文學從業人員進行文學評獎、文學創作專業職稱資格評審及文學資質的考核與評定等職責。
加強文學理論建設和文學評論工作,提倡和鼓勵不同學術觀點和學派的自由討論;開展健康、科學的文學批評,切實加強對創作思想的引導。
努力辦好遼寧省作家協會所屬的文學期刊,不斷提高質量,增強導向性、思想性和藝術性。
在愛國、民主和社會主義的旗幟下,廣泛團結各民族一切愛國作家,不斷擴大和加強文學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加強同外省作家和作協的聯系與交流;積極推進同外國作家、作家組織的友好交往;增進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作家以及海外華人作家的聯系和友誼。維護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促進社會進步。
積極開展與媒體、企業等社會各界的合作,促進文學產業發展,營造有利于作家協會健康發展的社會氛圍和市場環境,發揮文學在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
加強與有關學會、協會的聯系,通過各種方式密切與各團體會員和廣大會員的溝通,注意發揮聯絡、協調、服務和倡導作用,將遼寧省作家協會辦成真正代表我省作家和文學工作者心愿的民主、和諧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成為會員之家,成為省委、省政府以及社會各界與作家聯絡的重要渠道和橋梁。
省作協下屬共有三個事業單位,各自的職能分別為:
創作研究部:省作協創研部是由省財政全額撥款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其職能是全面掌握省內外文學創作動態,關注和研究全省各文學門類作家創作的重要成果,承辦省作協各項文學獎評選,搞好本省作家作品的評論推介工作,承辦《當代作家評論》雜志。
遼寧文學院:培訓青年文學工作者,促進文學事業發展,青年家培養,省作協會員輪訓,遼寧省合同制作家聘任、管理、主辦文學講座、文學研究、組織作家創作評論。
鴨綠江雜志社:《鴨綠江》雜志的編輯、出版、發行。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納入遼寧省作家協會2015年部門決算編制范圍的二級預算單位包括:
1.遼寧作家協會機關
2.遼寧省作家協會創作研究部
3.遼寧文學院
4.鴨綠江雜志社
第二部分 遼寧省作家協會2015年度部門決算公開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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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遼寧省作家協會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一)收入總計1831.88萬元,包括:
1.財政撥款收入1637.8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637.8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無。
2.上級補助收入無。
3.事業收入14.33萬元,主要是雜志收入。
4.經營收入無。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無。
6.其他收入179.74萬元,主要是房租收入及社保撥款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無。
8.上年結轉和結余133.97萬元,主要是項目經費結轉。
?。ǘ┲С隹傆?818.12萬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65.32萬元,主要是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其中:工資福利支出467.44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590.6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07.21萬元。
2.項目支出352.8萬元,主要包括文化創作組織經費、文化創作評論經費、作家培訓等業務支出。
3.上繳上級支出無。
4.經營支出無。
5.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無。
(三)年末結轉和結余147.72萬元
主要是為更好的完成文化創作活動,更有效的利用資金,有些活動需要下一年度開展等原因形成的結余。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ㄒ唬┛傮w情況
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反映遼寧省作家協會2015年整體財政撥款支出情況,既包括使用當年財政撥款發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發生的支出。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624.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271.24萬元,項目支出352.08萬元。
(二)具體情況
2015年度財政撥款支出1624.04萬元,按支出功能分類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09.37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15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2.27萬元,醫療衛生支出73.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1萬元。
1.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909.37萬元,包括:
?。?)行政運行369.96萬元,主要是維持機關正常運行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務217.8萬元,主要是維持機關正常運行的支出。
?。?)預算改革業務無。
?。?)財政國庫業務無。
(5)信息化建設無。
?。?)事業運行無。
?。?)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321.61萬元。
?。?)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無。
2. 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15萬元,包括:
其他科學技術支出115萬元,主要是文化創作活動組織經費與文化創作活動評論經費,作家培訓經費等支出。
3.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482.27萬元,包括:
(1)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88.2萬元,主要作協機關是離退休人員支出。
?。?)事業單位離退休194.07萬元,主要是下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去出。
4.醫療衛生支出73.3萬元,包括:
?。?)行政單位醫療31.5萬元,主要是作協機關在職人員醫療保險等經費。
?。?)事業單位醫療41.8萬元,主要是下屬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各項保險經費。
?。?)其他醫療衛生支出無。
5. 住房保障支出44.1萬元,包括:
住房公積金44.1萬元,主要是住房公積金的繳納。
三、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5年度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31.5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無,公務接待費1.6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9.98萬元。2015年度“三公”經費支出比2014年減少9.48萬元,下降23%,主要是縮減“三公”經費支出。
1.因公出國(境)費無。
2.公務接待費1.6萬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份作家進行文化交流的費用,2015年國內公務接待累計10批次,280人,1.6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9.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無,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9.98萬元。2015年購置公務用車無,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7輛。
四、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ㄒ唬C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5年省作協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71.24萬元,比2014年較2014年增加148.59萬元,增長10%,主要是由于在職與離退休人員增資造成的。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2015年財政廳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無。
(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省作協共有車輛7輛,其中:副省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無,一般公務用車7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無。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級補助收入:指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性補助收入。
3.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4.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指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照規定上繳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事業單位當年收支相抵后按國家規定提取、用于彌補以后年度收支差額的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資金。
8.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上繳上級支出:指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
12.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3.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指事業單位用財政補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
14.“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預算改革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預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財政國庫業務(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財政國庫集中收付業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信息化建設支(項):反映財政部門用于“金財工程”等信息化建設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21.一般公共服務(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科學技術(類)其他科學技術支出(款)其他科學技術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5.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事業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26.醫療衛生(類)醫療保障(款)行政單位醫療(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27.醫療衛生(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
28.農林水事務(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農業方面的支出。
29.交通運輸(類)石油價格改革對交通運輸的補貼(款)石油價格改革補貼其他支出(項):反映石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對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類)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款)其他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工業和信息產業監管方面的支出。
31.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流通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商業流通事務方面的支出。
32.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類)商業流通事務(款)其他涉外發展服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涉外發展服務方面的支出。
33.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類)國土資源事務(款)其他國土資源事務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土資源事務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35.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反映其他不能劃分到具體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項目。
36.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