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代,中國社會到處都是風云激蕩,套用今天的話說,生活為文學提供了大量創作題材素材。但那時會寫文章的人并不是很多。當年魯迅住在上海,還為此感慨過,他說,由于做文章之難和受教育的不易,所以寫作還是少數人的事情。他說,村姑變出的才女,牧童長成的文豪,有誰見過嗎?然而,如果魯迅能多活幾年,就一定會把疑問變成驚嘆。在解放區,在全國很多地方,從泥土里、軍營里長出的作家越來越多。生活本身成了最大的一本書。戰爭的前線、生活的前沿和基層成了涌現作家最多的地方。這一現象和觀念一直延續下來直到今天,讓我們讀到了很多來自生活當中的文學,見到了太多由村姑和牧童成長為作家的奇跡。這甚至是中國當代文學最突出、最亮麗的景觀之一。
孫惠芬的《秉德女人》,就是一部帶著濃重生活氣息的書,無論作者寫了多大的歷史,多跌宕的命運,多凄美的人生,孫惠芬總能把鄉村的煙火氣息,民間的人情世故,男女老少的情感糾葛,田間地頭的嘻笑怒罵,準確地描述和表現出來。這幾乎成為她寫作的立身之本,風格的最大標識,創作成績的突出之處。
一個鄉間女人和一段家國歷史,這是《秉德女人》的基本故事。本書的“后記”透露出孫惠芬寫作此書的根由,即自己的奶奶平凡而奇特的一生。而我以為,這個后記的敘述其實應當成為小說正文的一部分。如果從有“我”的敘述開始,把秉德女人當成“我奶奶”,小說的敘述效果也許會比現在更好。莫言、蘇童等作家的高妙處,很大程度上就是以有“我”的身份和口吻介入歷史,臧否人物。其實,小說的敘述方式不止是個技巧問題,它甚至也決定作家的敘述態度和小說的主題和價值取向。魯迅的《祝?!芬彩菍懸粋€悲慘女人的一生。但小說的開頭,敘述者“我”見到的卻是死前最后一天的祥林嫂。一個麻木呆滯的鄉村婦女,而且她居然向一個城里來的知識分子發出了“哈姆雷特”式的追問:人有靈魂嗎,人死后真的會下地獄嗎,那么就會見到自己的親人了嗎。這些問題逼得一個自以為是的文化人無以回應。然后才片段式地開始講述祥林嫂的故事。最后烘托出的是一個人的精神被毀滅的過程,而不止是悲慘命運的展示。
《秉德女人》是一部長篇小說,有著更具規模的故事長度,孫惠芬需要為其提供大量的故事,取材過嚴是很難流暢推進的。小說中的秉德女人,從一開始就跌入人生的最低谷。當一個千金小姐變成土匪老婆的時候,當丹麥的夢想變成周莊這個狹小天地的時候,她的一生其實已經走完了。美已經被毀滅得蕩然無從。接下來我們看到的,是毀滅的加速和反復,特別是其中表現的惡與善的沖突。秉德女人,一個本來是美的化身的形象,小說不斷展現的是她內心深處巨大的善。這種善讓她得以繼續生活下來,并且坦然接受了命運中的很多不幸遭遇。比如被搶劫式地嫁給申秉德,又遭到了曹宇環、周成官的欺辱,和秉東、秉義等家族中的男人發生的或自愿接受或曖昧不清的關系。秉德女人從此過上了混亂、失控的生活,糊里糊涂地接受了命運安排的一切。秉德女人的身體在小說中承擔了最劇烈的職責。她的身體先是一種美的被破壞,接下來是惡的發泄地,偶爾也會成為靈魂的撫慰之所,還有時,她的身體是一種體現善的行動符號。如秉德女人好幾次自愿接受別人的欺負,也是因為她想保護自己的男人和孩子。
小說在一個女人的故事中融入了社會歷史的動蕩,從上世紀初一直寫到文革結束。秉德女人的命運,既是鄉村生活倫理的可能結果,也是社會歷史帶給她的必然結局。如果說小說的前半部分主要是展示美被毀滅的悲劇,后半部分特別是秉德死了之后,則主要表現了秉德女人靈魂深處巨大的善的能量。也可以說,這是一部關于真善美的書。其中的善是非常具有“中國味道”的表述。即它不是一種原罪,也不是一種懺悔,它就是一種甘愿犧牲、默默承受,一種不反抗和無奈中的堅持與隱忍。
在中國小說的婦女形象中,秉德女人也許不是那么特別但非常必要的一個。一個連灰色人生都談不上的一個普通中國女人一生的命運,映照出太多的東西,有很多甚至是她這樣的形象無力承載的吧。但無論如何,作者源自生活本身和生命體驗寫出來的小說,具有極強的可讀性和可信度。我只希望孫惠芬在不失去對生活的直接感受和豐富體驗與情感聯系的同時,在小說的寫法上多嘗試一些路徑,使小說激發出更多的熱情,提供更多的內涵和更重的份量。當然,這一切都應以不做作、不粉飾為前提,如果因為修飾和把玩技巧而付出損傷內質的代價,那就得不償失,還不若保留已有的品質和風格,像她已經做到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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